景德镇陶瓷大学
年美术类本科招生专业含雕塑、陶瓷艺术设计、绘画、产品设计、环境设计、视觉传达设计、动画、公共艺术、数字媒体艺术、美术学、中国画、工艺美术。
我校今年不组织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校考,统一使用相应省级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相应省级本科提前批专业合格线才能报考我校。
一、专业分数线
(1)全国考生(江西省考生除外)专业成绩认定统一使用相应省级美术与设计学类专业统考成绩,专业统考成绩达到相应省级本科提前批专业合格线。
(2)江西省考生必须达到江西省相应录取批次的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统考本科合格线。
二、文化分数线
全国考生(江西省考生除外)最低文化总分线按生源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文化分数线的规定以语文、外语、数学、综合满分为分(语文、外语和数学各为分、文综或理综为分计算),相关科目语文70分以上,外语65分以上。单科满分值不为分制的省份,相应的单科线按比例折算。
江西省考生最低文化总分线按江西省省内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录取控制文化线执行,并且相关科目语文70分以上,外语65分以上。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职教班按照江西省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所在录取批次的投档录取原则执行。
三、美术与设计学类本科专业录取规则
根据我校年美术与设计学类招生录取实际情况及专业培养特点,我校录取办法规定如下:
报考我校第一志愿优先的原则,不分文、理科性质,以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课成绩折算录取总分(专业成绩以上述专业分数线中规定为准),录取总分折算公式:录取总分=专业成绩总分÷专业满分×70+文化课成绩总分÷文化课满分×30。按录取总分排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如果录取总分相同,按专业成绩总分、语文、外语的科目顺序排序。我校按分数清的原则进行择优录取。
广西艺术学院
1、取消原“01美术理论类”考试类别下的美术学、艺术设计学、艺术史论专业校考,录取时按各省普通本科第二批次文史类高考成绩择优录取。
2、区外(外省)考生报考美术设计类专业的,取消专业考试,使用各省相应省级美术统考(联考)成绩,学校另行划定合格线。编制分省分专业计划、文理兼招,符合条件的艺术文、艺术理科考生均可填报我校志愿,具体信息